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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货车拉了30个煤气罐 将要面临3-10万元罚款

发布时间:2015-09-08 10:34:29

       昨日下午,西安市交警支队新城大队民警在巡查时查获一辆厢式货车,打开车门,在场民警都吓了一跳,车厢里满满塞着30个液化煤气罐,每罐都是刚刚罐装好的满瓶。

       下午3时50分,交警新城大队解放路中队民警在五路口十字检查货车走禁行线违法行为,拦下一辆由东向西行驶的金杯厢式货车检查,民警询问司机车里拉的是什么,司机说是厨具,而民警打开车门一看,车里满满装着一车煤气罐,除了驾驶室,后面被塞满了,足有30个。

       经询问,司机称是临时替人顶班,从华山厂拉煤气罐到洒金桥一库房,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安全隐患。民警介绍,这辆车上既没有任何灭火设备,也没有危险品运输手续和标志,更令人担心的是,这些煤气罐都是满瓶,罐体本身已经锈蚀,一旦在行驶中有震动、摩擦,或是发生交通事故极易爆炸,后果不堪设想。

       民警随后联系具有运输易燃易爆危化品资质的车辆将煤气罐转运,消除了安全隐患。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司机被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由于车辆不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民警已将车辆移交给运管部门处理。据了解,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运管部门责令停止运输经营行为,将面临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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