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司机自制木牌放大号上路 高速交警查获后大跌眼镜
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但是一位重庆籍的大货车驾驶人却别出心裁,用木块制作了一个放大号牌上路,令现场查处的交警大跌眼镜。
8月19日,是全省组织开展的“打非治违”专项统一行动。在上午的行动中,云南大理交警大保高速路交警大队民警在太邑执勤点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10时许,民警发现一辆重庆牌照的重型仓栅式货车的车厢后部没有按照要求喷涂放大号牌,而是悬挂了一块木制的放大号牌,木板上的号牌字迹写得歪歪扭扭,还很小,并没有规定的字迹大,这个别出心裁的做法,把现场民警都给逗笑了。
驾驶人何师傅告诉民警,他知道货车的车厢后部应该按照要求喷涂放大号牌,但是因为他的车受到车厢后部栏板的限制,喷涂放大号有些困难,于是他就找来了一块木块,自己在上面写下了车牌号,然后用两根细铁丝将木块悬挂在了车厢后部,当作放大号牌用。
随后,民警对何师傅未按规定喷涂放大号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和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大保交警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号牌》(GA36-2007)规定,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后厢后部喷涂的放大牌号的尺寸为机动车登记编号的2.5倍,应清晰、完整。如果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未按照规定喷涂放大的牌号或者放大的牌号不清晰的,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五十六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