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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交通运输与邮政合作发展实施意见出台

发布时间:2015-10-13 14:30:03

为充分整合交通运输和邮政资源,发挥交通运输综合效能,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服务民生,近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推进交通运输和邮政业务合作发展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以完善公共服务、促进交通运输企业和邮政、快递企业共赢发展为目标,要求不断强化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最终资源共享、互利互惠。

《实施意见》从推进资源优势互补、推进业务代办代理和推进农村物流发展三方面,对合作内容进行了明确,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一是不断的推进资源优势互补。对邮政企业履行邮政普遍服务义务、快递企业业务发展给予保障和扶持。支持交通运输企业和邮政、快递企业利用客运班车运送邮(快)件,开展支线运输合作。充分发挥邮政企业网络资源和业务优势,为交通运输企业提供服务。邮政、快递企业也要依托自身资源,为交通运输企业提供个性化服务项目。二是推进业务代办代理。鼓励邮政企业在城市客运站点、农村客运站点设置邮政窗口或代办邮政业务和邮政代理业务,并在长途客运站点和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加载邮政便民服务。三是推进农村物流发展。邮政、快递企业与物流企业通过联盟、联合、合作等方式进行资源整合,利用乡镇农村货运站、物流园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有偿建立邮政、快递仓储场地或小型物流集散中心。同时,邮政、快递企业、物流企业要充分利用邮政、快递网点,农村客运站网络、农村客运班车资源开展农村物流服务,提升农村物流网络化服务水平。四是交通运输部门支持邮政企业加入相关企业联盟,享受优惠待遇。

河北局表示,《实施意见》将有力促进交通运输企业与邮政、快递企业加强沟通协作,开发新产品、新服务,实现互利共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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