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地区邮政管理局联合地区综治办、经信委等17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哈密地区物流及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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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综治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邮政局等9部委《关于加强邮件、快件寄递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综办〔2014〕24号)和自治区综治办、公安厅、交通运输厅、邮政管理局等厅局《关于加强物流及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新社综办〔2015〕13号)精神,哈密地区邮政管理局加强沟通,9月28日,由地区综治办牵头联合经信委、地区公安局、地区交通运输局、地区邮政管理局等17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哈密地区物流及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该意见明确,成立哈密地区物流及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两个专项组。哈密地区物流及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地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何永慧同志担任,地区综治办、地区邮政管理局、地区经信委、地区交通运输局、地区道路运输管理局等各单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相关部门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专项工作组下设货物运输安全管理专项组和快件邮件寄递安全管理专项组,快件邮件寄递安全管理专项组组长由地区邮政管理局局领导担任。
意见要求,各部门务必按照职责分工,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抓好物流和寄递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健全工作机制,密切协作配合,查找行业隐患漏洞,落实措施,切实加强快递和邮政等寄递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下一步,哈密地区邮政管理局将根据该意见,提出具体的落实措施,结合《邮政业安全生产设备配置规范》,重点抓好全行业各公司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稳步做好寄递实名制、快件邮件100%过机安检、建立从业人员实名档案等工作,确保哈密地区寄递渠道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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