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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税收优惠政策 促进冷链运输物流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5-10-09 11:38:05

据发改委网站消息,为进一步促进我国冷链运输物流企业健康发展,提升冷链运输物流服务水平,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交通部、公安部、食药监局、央行、证监会、标准委等十个部委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意见提出,大力提升冷链运输规模化、集约化水平,发展第三方冷链物流,鼓励冷链运输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协作联盟等方式做大做强;加强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冷链运输物流标准化体系;积极推进冷链运输物流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共同配送等先进的配送组织模式等要求。 
  税收方面,意见指出,要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力度,切实落实国家已出台的促进冷链运输物流发展的物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意见称,符合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依法享受企业所得税等相关税收减免政策。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有关规定,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拓展冷链运输物流企业融资渠道,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其开展合作,鼓励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筹集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 
  据中金公司研究报告称,受益于城镇化水平提高、生活方式变化、对食品安全重视、食品/物流企业规模化经营等因素,未来国内冷链设备需求有望呈年均15-20%稳健增长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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