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物流指南网!
电话:400-056-1756
热门地区: 北京 上海 广东 浙江 江苏 天津 重庆 山西 山东 河南 四川 湖北 福建 陕西 湖南 云南 广西 安徽 河北 海南 辽宁 青海 吉林 甘肃 新疆 江西

资讯中心

货物损坏物流先赔 再向货运方追偿

发布时间:2015-09-14 10:47:35
       网上购物在运输过程中受到损毁,是私了还是“拳头”说话?安徽五河县人民法院日前审理一起追偿权案件给人启示:最好还是依法办事,对大家都有利。
       2013年10月19日,杭州一家物流有限公司与在当地做生意的五河人赵耀签订货运合同,委托他以挂靠在五河一汽运公司旗下的牵引车,运输物流公司所接收到货物。2013年10月22日,赵耀雇佣的司机在福银高速上发生单方面事故,致货物大部分受损。经交管部门事故认定,司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物流公司为维护公司信誉,对所托运的货物进行及时赔偿。在与赵耀及汽运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时,遇到麻烦,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杭州物流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原告货物损失22000元,承担诉讼费用。
       庭审中,被告认为,运输途中发生事故是事实,但货物损失不是原告说的那么多,同意在法庭的主持下协商解决。经承办法官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赵耀应付给杭州物流有限公司款20000元,案件一次性了结。被告五河汽运公司对上述应付款负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5元,由原告负担。

在线
客服

在线客服服务时间:9:00-17:30

选择下列客服马上在线沟通:

客服
热线

400-056-1756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保险
电话

028-95518
7*24小时客服服务热线

关注
微信

扫码下载APP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