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工商局助推霸州市物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发布时间:2015-10-31 11:43:48
今年以来,霸州市工商局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发展方向,以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扶持为着力点,以深化改革开放、推动协同发展为突破口,七项举措助推物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
放宽投资主体限制。具备法定投资资格的自然人和企业法人、社团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民办非企业单位,均可成为物流企业的出资人。
放宽名称登记使用。适应市场主体名称个性化需求,允许企业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名称中行政区划和字号、行业的前后顺序;放宽企业字号使用条件,著名商标由全行业保护改为同行业保护。
放宽资本认缴范围。将物流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全部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首期出资可以为零,可以由股东在公司成立之日起6个月内缴付不低于20%的注册资本,且不低于法定最低资本。
放宽经营范围选择。不再限制企业经营范围必须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具体经营项目表述,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经营范围,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的门类、大类、中类、小类或者具体经营项目表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放宽审核、缩短时限。企业注册登记全部实行“一审一核”制,进一步扩大“审核合一”登记范围,减少经营范围、备案登记、补发营业执照等登记事项,由窗口受理人员直接核准发照。不论是履行“一审一核”程序还是“审核合一”程序,只要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办理登记。
清理前置审批条件。按时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逐项进行梳理,没有明确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的依据,并且可以通过市场调节、行业自律、部门事后管理等方式有效管理及地方擅自设立的事项不得作为工商登记前置审批条件。
允许“一照多址”。公司制物流企业总部统一办理工商登记注册和取得经营资质后,其非法人分支机构可持总部出具的文件,直接申请登记注册,免于办理工商登记核转手续。取消物流企业设立非法人分支机构的限制,在霸州市管辖范围内允许“一照多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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