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型物流企业需深思的问题:未来如何发展(二)
自2012年上海市展开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试点以来,局部物流企业的税负增添了一倍以上。“营改增”的初衷是降低物流等服务性行业的税负,避免反复纳税,实际状况却并非如此。
税负不降反增的关键起因在于税率不统一,以及各企事业单位开出能抵扣项目标发票很少。货代企业的大局部收入属于代收、代付、代垫杂费,包含港口附加费、换单费、环污箱费、上下车费、打单费、港建费、港杂费等。这些费用占货代企业销售收入的85%以上。依据行业通例,一单业务实现后给客户开具的是蕴含上述一揽子金额的增值税发票。自2013年开始,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向国家税务总局提出,属于国际货代运输业务(或称船公司业务)能够向当地税务机关请求免税治理办法后,船公司开具的港口附加费、环污箱费、修租费、租箱超期费、换单费、上下车费等都是普通发票,不再供给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另外,海关商检等行政事业性单位所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据亦不可抵扣。此外,港口收取的港建费,公路收取的路桥费等都是定额发票也无法抵扣。至此,“营改增”实行后,企业缴纳的税费比本来的营业税增添了一倍。
亟盼搀扶办法出台
当前物盛行业面临的窘境丞需政府加以援手,笔者倡议实行下述两项搀扶办法:
一是,对于如期淘汰黄标车置办新能源用气汽车的中小型物流企业,除维持每辆车补助10万元以外,另外增添一项供给贴息(无息)贷款的办法,赞助企业处理资金难题。依据须要置换车辆的数量和单价,核定贴息(无息)贷款的额度。
二是,为到达通过税制革新为企业减轻税负的初衷,降低中小型物流企业的税负,能够参照国际货代运输业务的办法,无抵扣局部许可开具普通发票。或是以2012年税改前中小型物流企业的税负为基本,核定其每万元营业收入的税金,按此规范纳税,超越局部予以减免,避免因税制革新加重中小型物流企业累赘。
找车、找货上东亨物流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