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果树铝业因拖欠服务费被物流公司告上法庭
发布时间:2015-11-11 15:09:33
安顺黄果树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果树铝业)因拖欠成都一家物流公司物流服务费被告上法庭,该物流公司要求赔偿。近日,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黄果树铝业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归还欠款和违约金共计1438891.19元。
双方约定从2013年6月15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物流公司向黄果树铝业提供从黄果树铝业铝锭生产车间到广东省佛山市中铝南储仓库的货物物流服务,费用标准为242元/吨。若黄果树铝业未按合同的约定,那么,黄果树铝业除应支付物流公司应付和垫付的资金外,还须每日按欠付金额的3‰向物流公司支付违约金。
2014年1月1日,双方在2013年签订的《全程物流服务合同》的基础上签订2014年《全程物流服务合同》一份,该份合同内容除服务期限变为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外,其余合同约定内容不变。
经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形成运输合同关系,应按合同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经双方对账,黄果树铝业确认差欠原告运输款,现黄果树铝业拒不支付,显属违约,故物流公司要求支付运输款663083.69元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支持。同时,物流公司要求违约金每日按欠款总额的3‰从2014年4月28日计付至2015年5月23日共计775807.5元,依法予以准许。
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