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欠钱不还 执行邀请媒体监督
发布时间:2015-11-11 14:59:18
10月28日上午,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南宁市某物流公司采取强制搜查措施,并全程邀请新闻单位监督。
2013年11月25日,原告柳州市某运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南宁市某物流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柳江县法院。2014年10月29日,柳江县法院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及违约金共计52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未按生效判决履行义务。今年6月5日,柳州市某运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财产所在地的西乡塘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受理申请执行后,西乡塘区法院依法向被申请人南宁市某物流公司发出限制高消费令、报告财产令、曝光预告通知书和执行通知书,并将被执行人发布至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然而被执行人仍旧拒不履行义务。
10月28日,该院执行法官来到南宁市某物流公司。执行法官首先向该公司出示搜查令并说明来意,随后法警控制了现场,并对该公司历年经营账目,主要经营设备进行搜查。该公司负责人表示将全力配合法院执行,并立即与申请人取得联系,商谈履行事宜。考虑到该公司的实际情况,查封该公司经营场所会导致其再无经营收入,继而无法实现申请人的权利,执行法官决定给予该公司适当时间筹集资金。若该公司仍旧不积极履行,法院将查封其经营场所,并对负责人采取拘留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