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空车配货中欺诈行为
发布时间:2015-11-02 13:48:48
近期,黑龙江省部分地市有关空车配货欺骗行为的投诉有所增加,一些商家利用消费者防范意识差、维权意识淡薄,诱骗消费者掉入商家设下的空车配货“陷阱”。
东宁县一位农民在哈尔滨市托运农机时,与配货站协商的运费是800元,并填写好了运单,而承运人以没有录入微机为由要回运单并悄悄进行了修改,返给运单时,货主也没有仔细查看。当货物运送到指定地点,货主到站取货时,运单上的托运费就变成了8000元。
业内人士分析,空车配货投诉较多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配货站大多自制合同,规定侵害托运人权益的条款;二是利用不平等的霸王条款扩大消费者的义务,减少经营者的责任,或采取合同欺诈方式损害货主权益;三是发布虚假配货广告信息,进行虚假或夸大宣传,诱骗消费者上当。
为此,相关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托运货物时,要到营业执照核准有空车配货经营业务范围的配货站托运,最好签订正式合同,用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赔偿方式等,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同时托运人要提高防范意识,不给违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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