俩外地男子骗取货主信任 空车配货实则骗货
两个外地男子驾驶一辆货车流窜到本市,用假身份证、假车牌照、假行车证骗取经营者信任,签订运输价值7.5万元电动自行车的合同,得手后销声匿迹。警方多次往返山东省调查取证,经缜密侦查,日前将两名嫌疑男子擒获归案。
北辰区的王女士在外环线引河立交桥附近经营一家配货中心。2月18日11时,两名男子驾驶一辆山东牌照大货车停在配货中心门前,称可帮忙配送货物。两名男子掏出身份证、驾驶证和行车证让王女士查验,证件显示一男子叫刘华强,山东省无棣县人。之后,王女士与他们签订托运42辆电动自行车的运输合同。当日下午,两名男子把电动自行车装车后,驾车离去。
一个星期后,王女士接到电动车厂的电话称对方未收到货。王女士与两名外地男子联系,发现他们的手机已停机。王女士遂拿着运输合同到公安北辰分局经侦支队报案。警方接警后,当即指派专案民警赶赴男子原籍调查。在当地警方配合下,民警对名叫刘华强的男子核查身份,发现他所使用的身份证是伪造的。办案民警返回天津,了解到两名男子在装运货物时曾向配货中心搬运工人询问附近是否有银行。民警分析两名男子可能在附近银行取过钱,后在北仓镇引河南里一农业银行找到两名男子取钱的监控录像,民警在银行协助下,掌握了银行卡卡号。根据银行卡开户银行地址,民警于3月19日再次赶赴山东省无棣县,得知持卡人名叫刘洪彬。
办案民警决定传唤刘洪彬,却发现刘洪彬已离职多年。民警按户籍登记地址找到刘洪彬的家,发现已拆迁。线索再次中断。民警到当地机动车管理所查询,了解到刘洪彬有一辆农用三轮车,通过查询违章记录,发现刘洪彬近期经常在滨州市一带活动,民警迅速赶到滨州市。在滨州市警方协助下,3月22日1时许,办案民警在旅馆内擒获刘洪彬。经随行被骗配货中心职工辨认,刘洪彬就是刘华强。民警在刘洪彬房间缴获了4副汽车牌照,4副牌照均是假的。
经审讯,刘洪彬交代了伙同老乡张西月使用假身份证、假驾驶证、假行车证、假车牌到天津行骗的事实。价值7.5万元的电动自行车已被二人销赃。民警根据嫌疑人提供的线索,将张西月抓获,并在沾华县找到大货车,在车内查获假行车证。
目前,刘洪彬、张西月被公安北辰分局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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