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车配货 滨州邹平一男子骗走60余万元货物
近期,滨州市邹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历时三个月的侦查,南下浙江宁波,三赴临沂苍山,终将使用空车配货进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赵某某、邱某某抓获带回邹平。
2011年3月8日9时,邹平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接到邹平县某物流公司经理李某报案称:3月7日上午10时,一个名叫“王传强”的男子伙同另外一名男子,驾驶一辆(车牌号鲁QG12XX)半挂车要求空车配货并签订了运输合同,拉走价值60余万元的铝棒后,失去联系,宁波的货主亦未按时收到货物。经初步查询,该男子所留配货信息为假,有空车配货诈骗嫌疑。
由于该物流公司给配货的货车配上卫星定位手机,信号显示该手机在宁波境内关机。民警迅速赶往宁波市,锁定手机新用户成某,然而,成某是从一家二手手机店购买的手机。手机店内安装了监控录像,该男子的真实面目浮出水面。同时,进驻临沂的另一路民警根据车牌信息查到该车挂靠在苍山县某物流公司名下,该物流公司资料显示该车过户时间为2005年7月,属于二手车,过户信息只留下一个手机号码,公司人员对该车也无印象。
两路人马返回邹平,经侦大队汇集查到的线索,断定犯罪嫌疑人在临沂市一带活动。侦查人员立即再次赶往临沂市苍山县,在苍山县卞庄镇某村,经多人辨认,在宁波买手机的犯罪嫌疑人照片与该村邱某某长相一致。经进一步侦查了解,邱某某和本村亲戚赵某某前段时间开大车外出,赵某某半挂车车牌号码正是鲁QJ12XX。经受害方辨认赵某某和邱某某照片,正是去邹平拉货并冒名“王传强”的男子和同伙。2011年6月13日下午5时许,在苍山县卞庄镇某村,便衣民警当场将赵某某和邱某某抓获。
“王传强”真名赵某某,被抓获后很快交代了作案经过。2010年12月份,赵某某花两万元从二手车市场购买一辆半挂车,又通过给“黄牛”5000元,办理了过户,未体现赵某某的一丝信息。2011年3月份,赵某某与亲戚邱某某用假手续办理了手机号码,来到邹平使用虚假驾驶证和身份证签订了运输合同运货。上了高速路走到临沂服务区,赵某某让邱某某带着卫星定位手机到宁波境内扔掉,造成货物已到宁波假象,干扰警方破案。赵某某则将货物拉至县城外环一处事先租赁好的废弃厂房内,在那里和邱某某一块处理掉货物。因急于出手,价值60多万元的货物42万元便卖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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