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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多名司机疯狂偷逃过路费57万 平阳法院集中宣判

发布时间:2015-10-24 16:53:30

10月21日,平阳法院集中审理9起高速公路过路费诈骗案。涉案的共有16名被告人,其中15名被告人均为安徽人,涉案总金额达57万元。他们通过对向行驶并在途中交换高速通行卡和牌照的方式,人为“缩短路程”以减少高速公路通行费。

法院经审理后对这9起诈骗案当庭宣判,16名被告人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至拘役二个月不等,并各处罚金人民币90000元至3000元不等。

“跑线车”7个月内猖狂逃费96次

李某是一名货车司机,长期在浙江省诸暨市至温州市之间往返运输,听说用换通行卡的方式逃避高速公路通行费,转念一想,打起了歪主意。他联系上了专门跑平阳县至义乌市这条线的陈某和李某国(均另案处理),双方经预谋后,在2014年3月至10月份期间,共逃费96次,偷逃过路费17万多元。事后,被告人李某已退出违法所得6万多元。

法院经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90000元。

逃费父子档“偷天换日”

被告人夏某伟、夏某宇系父子,父亲夏某伟是一名货车司机,而夏某宇也长期跟父亲一起外出运输货物。久而久之,两人发现高速公路通行费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一个偶然的机会,父子俩听同行提起,在运输途中换通行卡可以逃避一些通行费,能省不少钱,父子俩商量后决定换卡逃费。此后,他们在每次出车前,由父亲负责联系对方货车司机,儿子则帮忙在途中交换通行卡。据统计,自2014年4月至同年10月期间,两人共少缴过路费5万多元。案发后,两人已退出违法所得35000元。

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夏某伟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5000元;判处被告人夏某宇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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