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11部门联合监管物流安全
发布时间:2015-10-10 10:55:26
今日获悉,市综治办、市交通运输委、市公安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委、天津海关、市市场监管委、市安全监管局、北京铁路局天津办事处、民航天津监管局等11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物流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确保天津市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
据悉,天津市将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仓库、运输等物流活动的安全管理,建设市物流公共安全信息平台,实现信息系统互通、资源共享和物流全程实时监管追溯。同时,建立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物流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此外,《意见》还明确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即认真执行管理标准和禁限寄物品清单制度、逐步实行物流活动实名制、建立违规委托处罚警示制度、落实安全检查制度、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建立特殊物品物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违法犯罪举报制度和落实责任查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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