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管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出台
超限超载作为一大痼疾,不仅影响行车安全,也给公路桥梁带来极大破坏。今日上午,在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上,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王晓林作了对于《安徽省管理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草案)》审议的报告,连同草案修正稿提请常委会审议。
告发超限超载货车有奖
“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告发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和执法人员的违法行动。”王晓林说,依据草案修正稿,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应该宣布告发电话、电子信箱。
接到告发的部门应该按照职责,及时考察解决,向告发人反应,为告发人保密;对查证属实的,应该给予告发人表扬或许嘉奖。
司机不得拒绝称重检测
科学、正确、非法地检测肯定货物资量,是认定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必要条件。在此次草案修正稿件中,特殊注重到货车驾驶人拒绝称重检测的状况。
因而,规定经流动检查监测显示超载的,货运车辆驾驶人不得拒绝称重检测。一旦驾驶人拒绝称重检测,或许车货总重超越称重装备标定限值等无法用称重装备检测的,能够采取量方测算的方法检测认定。
吊证三次禁入货运行业
依据规定,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越三次的货运车辆,将会被吊销车辆运营证,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越三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将被吊销从业资格。货运运营者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越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百分之十的,将开业整理;情节重大的,被吊销道路运输运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宣布。
被吊销车辆运营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道路运输许可证累计三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货运运营者毕生不得从事道路货运运营。
违法特殊重大从严处分
在现实中,存在少局部驾驶车货总重超越75吨的状况。
王晓林告诉记者,驶车货总重超75吨,或许车货总重超越规定规范百分之百的货运车辆,属于违背规定进行超限超载运输中,违法情节特别严重的一种情况。针对此类违法行动,草案修正稿作了从严处分的特殊规定。其中,对货运车辆驾驶人处以两千元罚款,对其交通违法行为记6分,吊销其从业资格证;对货运运营者处3万元罚款,吊销车辆营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