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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出台 新余增值税从月均7037万元降到1857万元

发布时间:2014-03-11 10:13:00

记者近日从山西市国税部门得悉,自2012年7月在全市推行《新余市货物运输发票增值税抵扣管理方法》以来,货运发票增值税抵扣治理工作得到了落实和规范,有效堵塞了税收征管破绽,打击了虚开货运发票抵扣税款的违法行动,淘汰了一批没有实在业务的货物运输企业,增进了税收收入,使我市货运发票增值税抵扣治理工作步入正常轨道,并为推动交通运输业“营改增”试点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据统计,在该治理方法实行之前的2011年,我市货运发票抵扣税款月均高达7037万元,通过展开增强货运发票增值税抵扣治理工作,2013年我市货运发票抵扣的税款月均只要1857万元,月均抵扣增值税降至5180万元,降幅高达73.61%。2012年7月~2013年12月,全市货运发票抵扣税款只要31855.52万元,与上期延续18个月(2011年1月至2012年6月抵扣税款105268万元)同比减少抵扣税款73412.48万元,下降比例达69.74%。也就是说,通过增强对货运发票增值税抵扣的管理方法,已使我市净增添增值税收入73412.48万元,有力地推动了全市组织税收收入工作的展开,增进了我市财政收入的稳步增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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