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门关于“立改废”的解决及看法
发布时间:2014-02-13 10:42:00
交通部12月5日下发告诉,拟对水运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进行片面体系清算。据悉,此次是交通部初次对水运法规进行全面清算,旨在进一步改变政府职能,依据行业开展须要对法律法规进行调剂,有利于航运业的下一步开展。
通知请求,普遍征求本辖区港口企业和航运企业的看法,对与方针政策不一致、与法律法规不一致、与新局势不一致的内容,提出“立改废”的解决看法及理由。
交通部外部人士接收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说,此次清算触及近300件水运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性文件,12月底交通部将造成水运法规“立改废”初步看法,并制订下一步的水运法规“立改废”的任务时间表。
该人士介绍,在水运法规“立改废”中,“立”重要是针对交通部目前正在制订的《航道法》和《航运法》。其中,《航道法》11月初已经上报国务院常务会审议。水运法规的修正、废除,则将联合下一步搜集的看法进行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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