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向协定的签订
发布时间:2013-12-03 10:44:00
澳门特殊行政区与欧盟于23日签订了“中华国民共和国澳门特殊行政区政府与欧洲联盟对于民用航空若干事项的协定”(又称横向协定),增加了欧盟成员国可指定来澳的航空企业的数目。
签订典礼由澳门行政长官崔世安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以主礼嘉宾见证、运输工务司司长刘仕尧与欧盟驻香港办事处主管皮凯代表单方签订文本。
澳门民航局于2004年开端与欧盟理事会秘书处进行横向协定签订的商量任务。协定签订后,在非轻视和自在成立的准则下,一切欧盟的航空企业都领有雷同的权益,任何一个与特区政府签订了双边航班协定的欧盟成员国均可指定其余成员国的航空企业创办来澳航线,增添了可来澳营运的欧盟航空企业的数目。
自澳门航空业树立至今,澳门已与十八个欧洲国度签订了双边航班协定,大部分都具备相称凋谢的条款,包含第五航权、指定多家航空企业、不设运力限制等等。